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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2020-09-24 10:06:00  来源:

  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由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8月5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向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编辑: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