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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某某因危险驾驶罪一审获刑
2021-04-26 09:26:00  来源:

  近日,由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夏某某交通肇事一案,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夏某某判处有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编辑: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