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曾某甲、曾某乙、曾某丙、仇某某涉嫌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强迫交易、诈骗、敲诈勒索一案,由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5月14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向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养老反诈
召开新闻发布会
【3.15特辑】家人们!这份消费提示请收好!
“法治盲盒”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新浪微博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