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对丁某某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养老反诈
召开新闻发布会
【3.15特辑】家人们!这份消费提示请收好!
“法治盲盒”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新浪微博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