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吴某某因危险驾驶罪一审获刑
2022-06-21 15:18:00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由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对吴某某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五百元。

  编辑: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