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2017-10-19 09:10:00  来源:

     互联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二、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三、加强对单位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四、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 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五、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六、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