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上限金额:28.3万元
3.供货期:10天
4.采购需求:招标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投标者可携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6日,每天上午9时至11:30,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泰州市姜堰区帝景蓝湾东大门北侧6幢105商铺(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询价文件。也可将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完整盖章后以PDF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信箱761510261@qq.com,上传成功后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孙女士(15961087199)领取电子询价文件。
四、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4:30整,逾期送达拒绝接收。
2.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响应文件接受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如邮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8日14:30整。
开标时间地点: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1.采购方联系人:徐先生,电话:82582101,邮政编码:225500;
2.委托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电话:15961087199、88818999,邮政编码:225500。
采购机构名称: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