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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多点发力多元救助困难当事人
2023-04-06 15:42:00  来源:检察日报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2021年以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检察办案过程中对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帮扶力度,救助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22人,发放救助金44.5万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同步救助,“一体化”办案确保“应救尽救”

  该院注重前端发力,将主动救助、精准救助贯穿检察办案各个环节,做到逢案必核查司法救助线索,建立内部移送监督线索工作机制,及时移交线索,及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努力形成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同时,结合个案具体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做到线索发现、移送、办理“无缝对接”,缩短司法救助周期,实现救助时效与办案质效双提升。2021年以来,该院各业务部门共移送司法救助线索15条,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开展司法救助15人。

  联合救助,“加速度”解决群众燃眉之急

  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特别是低保户、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梅县区检察院实行优先审查,开启检察办案“加速度”,积极提请上级检察机关开展联合司法救助,最大限度缓解因案致困当事人的生活困难。

  多元救助,“聚合力”优化综合帮扶效果

  梅县区检察院积极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多元救助模式,实现司法救助效果最大化。该院与梅县区妇联共同建立对困难妇女开展司法救助时的信息互通、线索共享、多元救助、联络会商等协作机制。加强与民政部门共享救助信息,向民政部门移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线索4条。

  加强监督,“强跟进”提升司法救助质效

  为确保司法救助金真正用于被救助对象、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梅县区检察院综合考虑司法救助对象年龄、行为能力、家庭条件等各方面情况,从救助对象的实际利益出发,创新探索司法救助金发放和使用监管方式,通过与镇村签订司法救助金使用及监管协议,委托镇、村分期发放救助金并加强救助金使用过程监管等方式,实现司法救助效果最优化。

  编辑: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