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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反向衔接协同整治非法捕猎
2024-04-24 10:05:00  来源:检察日报
 “之前不知道放猎夹猎捕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有了这次的教训,今后我再也不猎捕野生动物了,还会以此告诫村里人和亲戚朋友……”不久前,贵州省德江县检察院对一段时间以来发生的5起非法狩猎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田某等人在会上对承办检察官说。

  2023年,田某等5人先后在德江县域通过安放猎夹的方式非法猎捕泥拱猪(猪獾)等野生动物,被当地群众发现并向公安机关举报。案件被移送德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对5起案件的证据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发现这5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存在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家庭较为困难等情况。综合全案事实和证据情况,该院认为,5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初犯、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对5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然而,对于这5人来说,被不起诉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德江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将该案及时移送负责行政检察业务的部门审查。

  行政检察官围绕5人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已对5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是否需要继续对5人作出行政处罚、有无制发检察意见书的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经审查,行政检察官认为,田某等5人的行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有必要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督促行政机关对5人给予行政处罚。

  为深化检务公开,增加办案透明度,德江县检察院对5起案件集中举行了听证会,邀请县林业局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非法狩猎的危害性等作了详细介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和听取相关法律依据后,一致认为应当对5人给予行政处罚。

  听证会后,德江县检察院与县林业局进一步沟通,并向该局制发检察意见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县林业局收到检察意见书后,分别对5名违法行为人罚款2000元,并要求各乡镇林业站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农村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编辑: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