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是行政检察的传统业务,对于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检察机关在办理工伤认定类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座谈磋商等方式,促进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难题,成功化解了行政争议,并推动行政机关堵塞漏洞、完善治理,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内设机构改革后行政检察新的发展机遇,以理念变革为引领,坚持把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作为行政诉讼监督的重中之重,努力实现监督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2019年以来,共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32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0件。2023年通过扎实开展“行政检察打造精品统一行动”,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80件,比2019年增长14.21%。
固本培元提升监督质效。应勇检察长强调,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作为“民告官”案件的重要救济途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高质效办案尤为重要。自治区检察机关深入践行精准监督理念,加强精细化审查,坚持“走出去”调查核实与书面审查协同推进,注重就专业性问题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严把事实证据关。充分发挥院级检察官联席会和检委会的审核把关作用,严把案件出口关。组织开展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案件专项评查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严把办案能力关。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努力凝聚法检共识、统一司法标准尺度,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2023年12月,本人列席自治区高级法院审委会会议,就自治区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李某乙、薛某某诉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检察监督案”发表意见,该案最终获法院再审改判。5年来,各项行政检察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明显向好,2023年行政生效裁判案件监督意见采纳率100%。
深耕细作培育典型案例。“有高原无高峰”的问题如何破解?这是自治区行政检察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经过深入思考,我们认为典型案例培育是很好的切入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不能满足于就案办案,而要多办一些在司法理念、政策导向、法律适用方面具有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自治区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加强对典型案例的长线培育,注重发现具有培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好案件,从案件办理的前端就组织精兵强将精研细办,做到重点案件全程跟踪督办。自治区检察院从各盟(市)优选业务骨干成立典型案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做好线索发掘、梳理研究、编发上报等工作。完善典型案件报备和指导工作机制,要求盟(市)检察院定期报备所办理的疑难案件。2019年以来,1件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1件案例入选2020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2件案例入选最高检“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9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例。
用心用情化解行政争议。行政案件“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的问题让群众失望。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应当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办案始终。自治区检察机关注重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深化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公开听证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作用,积极推行行政检察公开听证。加强司法救助,突出救急、救难、救长,切实用好司法救助金。健全一体化办案机制,坚持上下联动,凝聚行政争议化解合力。例如在前不久办理的一起林地征收补偿检察监督案中,自治区检察院运用调查核实权,深挖矛盾根源,核实确定被征占林地面积、补偿标准等问题,通过公开听证、一体化联动办案等机制,从“最优解”的角度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成当事人和解,成功化解一起长达5年的行政争议。5年来,在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49件,其中运用公开听证方式化解67件,运用司法救助方式化解3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