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常璐倩)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会同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依法严惩各类侵犯涉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活动。
据了解,许多海外侨胞因眷恋故土人文、信任国内教育资源等将子女送回国内接受教育,由此产生大量涉侨留守未成年人。
莆田市涵江区是福建省重点侨乡之一。该地检察机关曾办理过一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该案中,受伤害较为严重的被害人戴某某、陈某丙系涉侨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国外务工,祖父母隔代抚养,家庭成员间缺乏沟通,二人多次受到被告人暴力威胁而不敢告知亲人,身心遭受较大损害,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对此,检察机关聘请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对被害人父母开展跨国家庭教育指导,帮助被害人修复心理创伤。
以办理此案为契机,涵江区检察院依法向区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查清涉侨留守未成年人具体数量并加强对此类群体的关爱和帮助。同时,该院还联合涵江区民政、侨联等部门制定《关于建立侨乡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涉侨留守未成年人绝大多数是单亲监护或者隔代监护,缺乏陪伴监护以及辅导教育,导致他们的成长充满了更多的不确定性。”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一方面精准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有效打击犯罪,确保侨童权益在办案过程中得到有效维护;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共青团、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托检察履职办案,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就学、监护等情况,对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等提供救助和保护,共同开展心理咨询、亲情联络、扶贫助学等活动,形成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