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玮 张志婧 贾华杰)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出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并配套制定《业务质效分析研判工作细则》《案件流程监控工作细则》《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细则》。据悉,《工作办法》共22条,明确了检察长和检委会宏观管理、业务部门和检察官自我管理、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政工等综合部门协同管理的26项具体管理职责,建立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管理机制。三个《工作细则》建立起案件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数据穿透—问题溯源—靶向施策”的分析研判闭环管理体系,制定了6套覆盖“四大检察”的案件质量检查要点参考。
出台“一办法三细则”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2025-08-14 15:45:00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