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联合交管、教育等部门召开磋商会,发挥检察建议的刚性作用,推动辖区校园周边设置减速带及限速标识,筑牢校园周边安全屏障。
这项工作的开展源于该院办理的一起申诉案件。2024年7月,秦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一小学门前时,与张某父亲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张某父亲当场死亡,车上张某7岁的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一场车祸让我失去两个最亲的人,肇事者却只判了五年半,赔偿款也一分钱没拿到。”今年3月,不服判决的张某走进回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找到回民区检察院派驻综治中心的检察官。
张某认为,秦某车速过快,导致了父亲和女儿的死亡,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秦某进行重判。针对张某的申诉理由,回民区检察院进行重点审查。在综治中心统一调度下,交管部门委托专门鉴定机构对车速进行鉴定。
“此路段每小时限速30公里,鉴定结果显示事故车辆时速为42公里,不属于严重超速,且事发时秦某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排除主观故意,系过失造成交通事故,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办案检察官韩美霞介绍。为化解张某疑虑,检察人员会同办案交警、援助律师共同接待了张某。
5月26日,回民区检察院联合交管部门等召开公开听证会,再次对张某释法说理。“我们一直以为是车速太快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看到车速鉴定结果,心里的疙瘩解开了,感谢你们尽心尽责。”听证会后,张某表示接受判决结果。
案件虽然办结了,但两个生命的陨落,两个家庭的不幸,却让办案人员无法“放下”。在检察机关牵头下,综治中心组织成员单位对案件进行复盘,在做实做细化解工作的同时,又将目光投向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上,于是有了本文开头的那场磋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