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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做到“三个善于”提升检察建议监督效能
2026-02-02 09:45:00  来源:检察文化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重要性日益凸显。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多次强调,要努力做到“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善于”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在检察建议工作中,应切实落实“三个善于”,持续提升检察建议监督质效,以检察监督为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坚实保障。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作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的重大部署。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重要性日益凸显。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多次强调,要努力做到“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善于”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在检察建议工作中,应切实落实“三个善于”,持续提升检察建议监督质效,以检察监督为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坚实保障。

  在检察建议工作中落实“三个善于”的核心要义

  落实“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要求,检察建议工作必须围绕制度功能定位深入开展,并契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需求。一是把牢检察建议制度功能定位。检察建议工作要始终围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制度功能定位进行,确保检察建议办理全流程不偏离制度初衷。二是契合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地区经济产业、文化风俗、生态资源、社会发展等方面特点、特色和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选取检察建议重点监督领域和监督角度,从更高层次赢得理解和支持。三是提升监督效能。以对深层违法问题的精准监督夯实监督刚性,善于从众多个案中发现普遍性、倾向性违法问题和社会治理短板,通过类案监督推动源头治理,充分释放检察建议监督效能和社会治理效能。

  落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要求,检察建议工作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从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并将监督标准落到实处。一是适用法律准确。通过充分调查核实,找准问题症结和监督要点,把准检察建议监督必要性,坚决杜绝凑数制发和类案群发。二是程序规范。办理流程依法规范,检察建议书应行文流畅、问题论述深刻,从而保障检察建议监督的合法性、说理性、规范性。三是善用集体智慧。用好专家咨询、特邀检察官助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外脑智库和检察官联席会、检察委员会等相关内部机制,辅助提升检察建议监督精准性和建议可行性。

  落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要求,检察建议工作必须将协作共赢理念贯穿始终,既要守住法律底线、彰显司法温度,也要通过高效协作推动问题整改、凝聚治理合力。一是做好协作配合与跟踪督促。在切实找准违法或者治理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座谈、磋商、听证等方式,推动被建议单位真诚认领问题、达成整改共识;检察建议制发后,在整改期限内实质性跟踪督促整改,不能视回复为整改、以回复为结案标准,防止拖延整改和虚假整改。二是全面评估整改效果。通过现场查看、调研建章立制落实情况、与被建议单位及专业人士交流咨询、了解相关群众意见看法等方式核实整改效果;案件办结后应适时进行“回头看”,防止昙花一现式整改和问题回弹,推动形成长效治理模式。三是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推动达成共识,提升检察建议监督的社会认可度。

  在检察建议工作中落实“三个善于”的具体路径

  努力做到“三个善于”,持续提升检察建议监督质效,需立足检察职能,从科学管理、健全机制、数字赋能、提升效能等多方面协同发力。

  强化科学管理,加强检察建议全流程质效管控。落实“三个善于”,基础是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依法正确处理案件和问题。2025年全国检察长会议强调,要构建高质效办案“五个体系”,努力做到“三个善于”。在检察建议工作中深化落实“三个善于”,应着力构建办理检察建议的规范体系。

  一是加强一体化统筹管理。检察机关提出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一般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除此之外,可将具有重大影响的或者类案监督检察建议纳入检委会讨论审议范围。对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可结合实际建立市级检察院文书把关修改、案例指导培育机制,统筹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质效。

  二是建立制发前置程序机制。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以及涉及重点领域、重大风险事项的检察建议,在提出检察建议之前,通过举行听证会、座谈会,邀请人民监督员、被建议单位、相关专家及组织机构、利益相关方、相关群众等参加,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检察建议监督精准、文书优质、程序规范。

  三是纳入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范围。法律政策研究部门每年组织对检察建议开展常规抽查和专项评查,业务部门落实检察建议归档前检查机制,以办案标准对检察建议进行要求和审视。

  突破固有思维,推动检察建议监督向纵深拓展。落实“三个善于”,关键是深刻领悟法治精神,要把深层次、实质性监督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着力点,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在检察建议工作中落实“三个善于”,应重点拓展监督深度:

  一是健全强化检察建议监督刚性的机制。将争取党委、政府、人大对检察建议工作支持的做法制度化,将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实质性纳入党委、政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上级督促检查项目,纳入人大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询问质询范围。善用检察建议抄送、通报机制,把握好公益诉讼“可诉性”,坚持当诉则诉,强化检察建议监督刚性。

  二是提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创建、应用能力。检察建议办理需突破传统监督领域,挖掘新的监督事项和监督点。要结合地区特点创建本地化监督模型,善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选择适宜本地应用的监督模型,有效拓展检察建议监督广度和深度,推进类案监督、系统治理。

  三是研发、善用智能辅助系统。加快研发智能辅助系统并嵌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以提供法律推送、类案推送、文书撰写、文书质检、流程监控、评查检查等服务,全面辅助提升检察建议办理效果。

  创新多维模式,推动检察建议治理效能跃升。落实“三个善于”,目标是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检察建议工作中落实“三个善于”,应聚焦提升监督效果满意度:

  一是构建整改效能复合评估体系。应从回复整改、第三方评估、类案发生下降率、群众满意度等四个维度,全方位评价检察建议整改效果。其中,类案发生下降率的评判,需要通过对比一段时间内同类案件的数量变化,评估检察建议是否有效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群众满意度方面,通过公开听证、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检察建议整改成效进行民意测评。

  二是释法说理采用分层阐释策略。面对决策层,如政府部门领导、企业高管等,可进行治理成本收益分析,从经济、社会等多个角度分析采纳检察建议所带来的效益和不采纳可能产生的后果,使决策层能够从宏观层面理解检察建议的重要性;面对技术管理层,如法律专业人士、监管部门人员等,可以专业的法律分析详细说明检察建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面对社会公众,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案例,向公众解释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和解决措施,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要注重结合当地习俗、民族语言进行释法说理。

  三是运用场景化表达技术提升监督实效。借鉴多地检察机关探索运用VR技术等场景化手段重现案件现场的经验,将场景化、可视化表达融入检察建议工作。在调查核实、整改效果对比、案例宣传等阶段,通过场景化还原案件现场、呈现整改前后的变化等,增强检察建议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推动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检察建议工作的良好氛围。

  编辑: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