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是维护司法公正、服务人民群众的前沿阵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检察工作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将加强“三个管理”作为核心抓手,坚持“基于人”这个根本,用好“立于查”这个手段,压实“重在责”这个关键,狠抓“要在抓”这个保障,从而不断优化司法供给,提升办案质效和公信力,为推进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坚实的基层检察力量。
基于人: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夯实管理根基
一切管理活动的最终执行者和成效体现者都是人。加强“三个管理”,首要任务是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与素能提升并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筑牢政治忠诚,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同时,大力实施素能提升工程。开展精准化培训,围绕“四大检察”核心能力需求,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突出实战技能训练。利用检答网、指导性案例、庭审观摩等多元平台,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重视实战化练兵,推行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疑难案件研讨、跨部门交流锻炼,鼓励干警在实践中学真本领、练硬功夫。培养一批在特定领域有专长的“尖子”人才,带动整体业务水平提升。强化学习型组织建设,营造浓厚学习氛围,鼓励干警钻研业务、更新知识,应对新型犯罪带来的挑战。二是健全严管厚爱相结合机制。严格监督管理是对干警最大的爱护。要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督查。同时,真心关爱干警,落实从优待检政策,关注其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归属感,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立于查:强化全过程动态监控,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加强“三个管理”是保障案件质量的关键。要将“查”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各环节。一是深化案件流程精细监控。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从受理、分流、办理、审批到结案、归档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程、动态、实时监控。一要节点控制。明确各类案件办理时限和关键节点,对临期、超期案件自动预警、及时催办,杜绝程序违法和办案拖延。二要标准统一。细化各类文书制作标准、证据审查指引、流程操作规范,提升规范化水平。二是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利器作用。建立常态化、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一要突出重点。将撤回起诉、改变定性、无罪判决、涉诉信访等案件作为评查重点。二要多元评查。采取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邀请院外专家、人民监督员参与,提升评查公信力。三要结果运用。将评查结果与检察官绩效考核、业绩评价、员额退出机制等紧密挂钩,形成“评查—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真正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三是加强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定期对各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方面存在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为院领导科学决策和业务部门改进工作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和参考。
重在责:明晰权责清单与考核导向,压实管理责任
责任明确是管理有效的保障。要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考核科学、问责严明的责任体系,确保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一是压实层级责任。明确检察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各层级职责权限。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领域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负责,检察官对承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二是细化岗位职责与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确保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同时,清晰界定各类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实现定岗定责、人岗相适。三是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将“三个管理”的要求细化为可量化、可评价的考核要素。考核结果应真实反映工作实绩,并与职级晋升、评优评先、员额进退等挂钩,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局面,激发争先创优积极性。四是强化严肃追责问责。对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履职不担当导致发生冤错案、重大瑕疵案件、违纪违法问题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包括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失职必问、问责必严,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要在抓:聚焦关键环节与长效机制,确保管理落地见效
再好的理念和制度,不抓落实就会流于形式。加强“三个管理”,必须在“抓”字上下真功夫、实功夫。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将“三个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检察长统筹部署、倾力协调;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具体推动,将管理要求传导至每一位干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紧密结合本院实际,深入查找在业务运行、案件流程、质量把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例如,针对文书制作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评查和培训;针对协同效率不高问题,优化跨部门协作机制。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常态长效。及时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长效机制。定期对现有管理机制进行梳理、评估和修订,确保其科学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四是强化督导检查,闭环管理。建立“三个管理”落实情况督查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了解进展,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落实不力、效果不彰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形成“部署—执行—检查—反馈—改进”的工作闭环,确保各项管理措施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