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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规范办案导向 优化检察业务管理路径
2026-05-12 09:02:00  来源:姜堰检察

基层检察机关作为落实“三个管理”的责任主体,顺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化履职办案全链条、各环节质效管控和制约监督,真正做到实体、程序、效果一体落实高质效办案要求,离不开优质高效的检察业务管理。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检察业务管理特有功能价值,以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为着力点优化检察业务管理路径,努力以高质量业务管理促进做实高质效履职办案。

  构建“宏微观”一体、协同推进的检察业务管理体系。一是细化检察长的管理。进一步明确检察长统筹协调、组织领导、督促指导检察业务管理的职责范围和边界、具体路径和方式,细化检察长对检察官承办案件进行审核的范围、方式,推动检察长落实好检察业务管理责任要求。检察长应全链条谋划检察业务工作,聚焦前瞻性、趋势性、动态性问题,以顶层设计牵引“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让宏观管理“核心”作用更加凸显。二是促进办案部门的自我管理。落实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本条线检察业务管理的第一责任,进一步明确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报请检察长决定案件审核职权的范围、方式和途径,加强对检察官办理案件的法律适用、程序性事项等全方位审核把关。推行办案部门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机制,落实办结案件由办案人员自查、办案部门组织不同办案组交叉核查。三是突出案件管理部门的专门管理。把好“入口关”,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部门集中受案范围、审查内容,推动建立适应专业化办案组、繁简分流机制的科学轮案方式,促进简案“快办”向“优办”提升。把好“程序关”,完善常态化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和定期通报督促制度,强化对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办案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的监督纠正,推进流程监控实质化。把好“评查关”,推行提级评查、交叉评查、智能评查,推动评查工作由重程序性问题向重实体性问题升级。四是加强协同管理。基层检察机关应厘清案件管理与综合业务部门中其他职责关系,完善案件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促进检察业务管理与干部管理监督衔接互动、协调运转。

  健全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一是健全以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为引领的业务指导体系。首先,站位要高。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以及检察重点工作开展分析研判,完善分析报告体例、丰富分析报告类型、拓展分析研判格局。其次,数据要准。案件管理部门应持续加强业务数据的日常审核和专项核查,为科学决策和业务指导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撑。再次,关键在“商”。案件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完善办案质效研判会商机制,会商前后多征求业务部门意见。最后,目标在“治”。将分析会商与监督办案一体链接,探索业务数据异常情况的微观研判、处置机制,对监督不力、质效不高的案件开展反向审视,充分发挥分析会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案件管理部门重点加强对检察业务的前瞻性、趋势性、动态性综合分析,围绕突出问题做优专题分析,健全横向纵向的重点问题提示及反馈机制,形成业务管理的闭环与合力。二是健全以案件办理全过程为对象的业务管控体系。强化案件出入口管理,规范开展案件受理和结案的实质化审查,提高案件受理流转监督质效。推动流程监控实质化,将人工监控和智能监控有机结合,形成常态化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和定期通报督促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对重大敏感案件健全审批机制,落实好请示报告和备案审查要求,对相关案件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严加审核把关;健全会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议对疑难复杂案件的个案讨论、类案研商、集体决策的作用;推动构建多元化案件评查体系,健全反向审视问责机制。三是健全以人民监督员工作为重点的外部监督体系。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优势,注重选取社会影响较大、公众关注度较高、具有法治教育和引领作用的案件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将释法说理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持续做优检察听证工作,积极构建简易听证、集中听证、上门听证等多元听证体系,有效发挥检察听证的功能价值。

  完善业务联动管理机制。一是程序联动。案件管理部门加强与办案部门的协调联动,构建诉讼权利保障、涉案财物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等多环节联动的流程监控体系。案件管理部门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办案违规、不规范等问题,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口头、书面等方式向承办检察官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整改;针对反复性、普遍性问题,通过书面或者会议等方式共同研判解决。承办检察官在自我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办案系统监控规则不准确、关联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应同步告知案件管理部门,纳入监控或研判范畴。二是实体联动。案件管理部门应以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为切入点,积极探索与办案部门的实体监管联动、融合机制。在评查队伍方面,案件管理部门可联合业务部门组建专业化评查队伍,择优选择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在评查实施方面,案件管理部门可联合办案部门,聚焦特定类型、特定问题等开展专项评查。在评查整改方面,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典型性、多发性、严重性问题,案件管理部门可与办案部门共同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建议,提交检察委员会研究建立业务工作长效机制,开展类案讲评、集中整改,共同促进规范司法。三是数据联动。重点加强对检察业务的前瞻性、趋势性、动态性综合分析,案件管理部门分析业务发展趋势、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办案部门紧扣案件管理部门的分析报告集中把脉会诊,指导业务工作有效开展。通过数据会商联动,夯实办案质效分析基础,让研判方式更专业、研判结论更精准,确保检察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成为服务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考。

  编辑: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