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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五个着力点 提升刑事案件审查报告质量
2026-05-12 09:09:00  来源:姜堰检察

今年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强调,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把做实审查工作作为重要抓手,提升审查报告质量。审查是刑事检察的基本功,审查报告是审查工作的集中呈现。随着办案质效分析、重要环节质效标准和规范指引建设不断加强,审查报告日益成为个案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重要抓手。

  当前,犯罪结构发生变化,轻罪案件占比较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广泛适用,繁简分流持续深化,案件办理更加注重高质效。在这样的背景下,刑事案件审查报告撰写,不能停留于“材料搬运”“模板拼接”的模式,而应立足案件特点,从“理念引领、分类施策、证据支撑、程序规范、监督治理”五方面着力,提升审查质效。

  坚持理念引领,夯实高质效办案基础。对轻罪案件而言,简案快办强调的是程序提速,不是审查降格。报告的精简应体现在表达方式上,而不是审查深度的减损上。刑事案件审查报告,既要把事实和证据写准,也要把程序和监督写实,还要把处理结论的依据、边界和效果写清。要明确把“三个善于”转化为审查报告的写作方法。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要求审查报告应围绕构罪要件、争议焦点和处理重点重组案件事实;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要求审查报告把法律适用的理由、边界和逻辑讲清楚;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要求审查报告既体现依法办案,又注重释法说理,把“为何如此处理”讲明白,把“这样处理更符合公平正义”写出来。要把客观公正落到表达之中。审查报告中,对犯罪嫌疑人不利和有利的证据、情节和因素都应反映,既写支持处理结论的理由,也写影响处理方式的因素。

  坚持分类施策,突出不同案件类型审查重点。应按照案件类型、程序特点和处理重点分类写、精准写,通过类型化证据审查清单、差异化表格式审查报告、量刑规则提炼和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规程等,把质量控制、权利保障和治理衔接同步嵌入案件办理流程。对于捕诉一体案件,重点写“连续审查”的特点,体现同一逻辑链条上的递进审查。审查报告中,应重点写明审查逮捕阶段发现的问题、提出的继续侦查意见、捕后补证情况、事实变化情况以及由此形成的判断调整。尤其对证据补强是否到位、争议焦点是否消除、案件定性是否变化、量刑情节是否完善等,在报告中要有承接、有回应,防止“捕诉两张皮”。对于非羁押直诉案件,重点写“程序基础”和“起诉必要性”。非羁押案件在轻罪案件中占比较高,程序相对轻缓,审查报告应写明为何不采取羁押措施,当前诉讼状态是否稳定,关键言词证据是否牢固,是否存在翻供翻证风险,以及在此基础上为何仍需起诉或者适宜作出其他处理。对于速裁和认罪认罚简易程序案件,重点写“要素化”和“真实性”。这类案件报告可以简,但不能漏;可以短,但不能虚。要围绕构罪事实、关键证据、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量刑建议依据和程序适用条件展开。特别是权利告知、听取意见、量刑协商等关键节点,需要写实写明,不能只用“已认罪认罚”“建议从宽处理”等笼统表述替代具体审查。

  坚持证据为本,做到短而不粗、简而不漏,事实表述应遵循证明逻辑。审查报告应围绕待证事实、构罪要件和处理重点组织材料。对于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等常见轻罪案件,要重点把时间、地点、行为方式、结果后果、关键情节、量刑因素写清楚,避免因过度压缩而导致事实表达失真,甚至影响定性和量刑判断。证据表达由“清单式”转向“证明式”。围绕核心事实分组组织证据,形成必要的证明小结。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不能因为争议较少就放松对客观性证据、量刑证据和程序证据的审查。尤其是影响处理结论的关键节点,更应当写实写准。说理表达由“结论式”转向“回应式”。轻罪案件中的不起诉、非羁押、从宽幅度、赔偿谅解、行刑衔接等问题,往往受当事人和辩护人关注,在审查报告中,对辩解、辩护意见、被害人意见以及可能影响处理的反向要素,应作出有针对性的回应,以增强报告的说服力和可检验性。

  坚持程序审查,做实权利保障和诉讼监督。对于认罪认罚案件,要把告知权利义务、听取意见、律师参与、证据开示、具结签署等情况写清楚;对于非羁押案件,要把强制措施适用基础、诉讼状态变化、到案及接受处理情况写明白;对于需要公开听证、释法说理或者案前调解的案件,要把相关程序启动、开展和结果情况记录下来。把监督发现写进去。审查报告应成为承办检察官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的重要载体,把个案中的程序瑕疵、证据隐患、治理漏洞及时固定下来,必要时与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衔接起来,推动监督从“纸面要求”转化为“办案动作”。

  坚持实务导向,服务办案、管理及治理。审查报告不仅是案件处理意见的形式载体,也是服务办案、服务管理、服务治理的重要文本。服务办案,重点在于支撑后续起诉、不起诉、量刑建议、公开听证和出庭公诉,使承办人、审核人等能够通过报告迅速把握案件事实、证据链条、程序状态、处理依据和风险点。服务管理,重点在于为案件质量评查、业务复盘、类案总结提供基础,推动办案质效分析和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服务治理,重点在于通过个案审查发现背后的管理漏洞、行业风险和制度短板,为后续监督纠正、检察建议制发和源头治理提供支撑。

  编辑: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