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审议 | 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01-15 16:40:00  来源: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5日在泰州市姜堰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孔维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工作情况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三有”争创目标,不断强化“五抓五求”工作举措,扎实打造“亲民检务·护佑民生”工作品牌,法律监督、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均取得了新进展。

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在服务大局中体现责任担当

1.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担负保驾护航职责,深入大唐姜堰燃机热电、市二人医教研楼、水利局农田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着力保障政府重大投资安全。常态化走访非公企业,在正太、双登、曙光集团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开展非公职务犯罪预防、法制宣讲教育、知识产权保护等订单式检察服务,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依法办理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犯罪1239人,审查起诉6起涉案金额共达260余万元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高档酒案,以及公安部挂牌督办的“3.7”特大金融票据诈骗案等,有效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2.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将维护稳定作为服务大局的第一责任,通过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网上约访等方式,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在区信访局等单位和相关镇街的大力支持下,采取律师参与、司法救助等措施,成功化解多起缠访、积访案件,认真开展信访维稳督查工作,助力我区实现十九大期间“双零登记”。我院第5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活动。组织校园法制巡讲12场,与司法局、教育局联合举办“法治护航成长,预防校园欺凌”全区中学生演讲比赛,走进区特殊教育学校慰问宣传,为留守儿童过集体生日。干警自编自演的《润蕾无声》微电影,被中宣部、中央网信办表彰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三等奖。未成年人检察科被评为区“学雷锋示范点”。

3.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关注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积极开展“食药安全检察行”活动,着力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危害食药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及食药安全刑事案件11件。高考期间,主动参与职能部门对校内外服务高考餐饮店的执法监督。联合区公安局、农委等部门突击开展危害食药安全明察暗访活动,依法打击非法生猪屠宰点,监督集中销毁2.4万余斤“问题鸡蛋”;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向全区1800余家规模畜禽养殖户发放兽药清单,推动了全市开展违法使用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得到了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充分履职中彰显法治追求

1.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160人,提起公诉588人。严惩涉枪、涉毒以及各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对“11.24”跨境走私贩毒案、“4.19”特大网络制售枪支案、北大街放火案等重大案件从严从快办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坚决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办理涉案115人、金额达3000余万元的“1.9”特大网络诈骗案,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120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25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积极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对11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努力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2.注重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依法全面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件,监督立案的徐某强奸幼女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出抗诉2件,均得到二审法院改判。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4人,监督收监执行5人。针对1名外国国籍社区服刑人员私自出入境11次的行为,对其监督收监执行,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区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整治活动。

3.始终保持惩防职务犯罪力度。坚持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0件10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推动全市在广电数字有线网络领域开展专项查案活动。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调查和类案分析,专项调查报告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开展各类预防警示教育活动33场,举办全区“清风颂”预防职务犯罪书画摄影展,与人民银行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构建和谐金融”文艺下乡演出。泰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视察调研我院预防工作,给予“五好肯定评价。坚决落实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力配合做好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全面清理案件线索,高效办结在手案件,确保清爽转隶,为检察机关履行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三、增添队伍发展后劲,在改革创新中激发工作活力

1.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不断加大先行先试力度,继续迈出改革试点的坚实步伐。探索“5+2”新的大部制运行模式,院领导直接担任大部门负责人,实现业务、事务和党务扁平化管理。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明确各类人员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工作、技能培训和绩效考核,使内部管理更具科学性和实效性。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案件请示汇报暂行规定》,对员额检察官有权决定的事项,严格控制不必要的集体讨论和层层请示,倒逼员额检察官强制入轨、落实责任。推行《员额检察官百分制考核办法》,根据不同岗位实行分类考评,科学公正地反映了员额检察官的履职绩效。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规定,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85件,在全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法制日报》等媒体专题报道了我院的试点经验。

2.积极探索行政公益诉讼。围绕生态环境、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探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及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8件,被采纳1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置了露天堆放的300余桶工业废液;督促有关单位纠正了向9家早餐店违法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通过督促履职和提起诉讼,推动相关部门追缴规费近1000万元。2017年8月,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专门批示,对我院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给予肯定。

3.着力打造智慧检务工程。顺应信息化发展的时代潮流,加快智慧型检察院建设。通过自主研发的“智检移动办公平台”,实现请假申请、公车管理、值班管理、在线学习等掌上进行。建成智慧检务中心,发挥远程侦查指挥、庭审观摩、检务督察等功能作用。引入各类智能系统,提高司法办案质量。运用文书智能校对系统及时纠正法律文书结构、法条引用等错误,对公开文书敏感信息自动屏蔽;运用案件办理辅助系统全面辅助办理交通肇事案件,量刑建议精准率较高;运用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平台评查各类案件283件,发现文书制作、办案流程等不规范问题32个;运用司法警务综合平台记录各类警务信息568条,促进司法规范,确保办案安全。

四、加强检察专业建设,在从严治检中锻造过硬队伍

1.激发争先创优的工作激情。举办“争创警示日”系列活动,通过倡议签名、集体宣誓、团队展示等形式,切实增强全院干警争先创优的自信和激情。注重发挥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每季度开展“创新创优之星”评选活动开展“为谁辛苦为谁忙”“姜堰骨气、姜堰志气”等主题讨论活动,凝心聚力,激发斗志。健全完善职务职级晋升和定期轮岗等机制,树立“有为才有位”的用人导向,通过选任的方式,对2名获得省市检察业务竞赛优异成绩的干警予以提拔任用,得到全院干警的高度认同。我院4名干警分别被表彰为市、区“最美法治人物”“最美职工”“文明职工”“最美家庭”。

2.提升高效履职的工作能力。开展“读书月”系列活动,成立“朗读者俱乐部”,通过好书荐读、感悟交流,营造全员读书氛围。与南京玄武区检察院结对共建,建立了互访交流、跟班挂职、业务协作、人才培养四项机制,取长补短,互利共赢。充分发挥“三水法学社”平台作用,举办“检察官微课堂”、案例研讨活动26期加强“编外检委会”建设,加快年轻人才培养。强化“逢先必争,逢旗必扛”的争先意识,认真组织干警参加各类竞赛。5件案件被省、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或精品案件;1名干警在江苏省首届公民科学素养大赛中,从160万参赛人员中脱颖而出,获得成人组冠军;1名干警荣获全省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十佳”称号,全院比学赶超的氛围日益浓厚。

3.强化严格自律的工作作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时通过党组中心组、院务会、支部会传达学习十九大精神。开展“贯彻十九大精神,励志当检察先锋”教育培训成果交流活动,组织参加业务竞赛、业务培训、挂职锻炼的干警代表,畅谈体会、交流收获。组织党员干警赴江西井冈山、浙江南湖等革命圣地开展党性锻炼。积极参加“忠诚、担当、公正、清廉”主题教育活动,2名干警分别在市检察院和区委政法委组织的主题演讲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实行“双向约谈”制度,检察长、其他班子成员与干警谈心谈话286人次。创新廉政风险防控“三色预警”工作机制,有效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权力运行风险。加大“慵懒散”整治力度,开展司法办案、作风效能等检务督查活动58次,点名通报干警13人。充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先后提醒谈话11人、诫勉谈话1人,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全院干警的奋力拼搏和共同努力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有16个集体、57人次受到上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以及关心支持姜堰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举措还不多,工作成效与区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改革创新还需要深化,有影响的检察工作品牌还不多。三是检察工作尤其是新增的一些检察职能在群众中的影响力还不够大,检察工作触角不够广。四是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专门型、专家型、领军型人才比较缺乏。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院将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和检察机关的新部署、新要求,大力弘扬“姜堰骨气、姜堰志气”,倾力实施“主业赶超、案件精品、智慧检务、品牌升级、人才厚植、团队凝心”六大工程,着力提升司法行为规范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内部管理科学化水平,努力实现“泰州第一、全省领先”的争创目标,为新时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积极主动地投身全区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向区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严厉打击破坏产业发展、科技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保障全区“三大战略”实施。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用品领域的打击、预防、监督专项行动,维护民生民利。细化服务群众常态化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司法诉求。

二是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加坚定有力地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抓住关键点精准发力。依法开展诉讼活动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加强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与即将成立的监察委加强工作衔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注重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有机统一。

三是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更加深入持久地激发工作活力。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解决工作发展“瓶颈”问题的重要途径。发扬“敢啃硬骨头”的精神,大胆实践,继续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真落实全省检察机关网信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智慧检务”建设。紧紧围绕主责主业,立足解决工作难点问题,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打造检察工作品牌。

四是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扎实有效地提升司法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活动,始终保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实施“人才兴院”战略,重点加强员额检察官和年轻干警的专业化建设。创新贴近司法实践的岗位练兵方式,加强金融证券、网络安全等专门人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为民的过硬检察队伍。

五是自觉强化内外监督,更加规范公正地行使检察职能。坚持把规范司法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强化规范司法的责任和能力。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加强证据审核把关,防止带病批捕、带病起诉。弘扬“工匠精神”,对案件精雕细琢,打造精品案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务”,促进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姜堰经济社会发展也踏上新征程,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全会和本次人代会精神,不忘为民初心、牢记公正使命,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创新业绩、实现新突破,为姜堰“全面建成小康,全力争先赶超”作出新贡献!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五抓五求”工作举措:是指我院2017年具体工作举措,即主责主业抓均衡求突破,司法办案抓规范求精品,改革创新抓瓶颈求实效,队伍素能抓专业求精英,内部管理抓作风求效能。(见工作报告第1页第10行)

2.“三有”争创目标:是指我院明确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具体争创目标,即整体工作全市有位置,评比竞赛全省有名次,工作品牌全国有影响。(见工作报告第1页第11行)

3.“5+2”大部制运行模式:是指将现有内设机构整合成反贪污贿赂局、公诉部、诉讼监督部、控告申诉检察部、业务管理部5个业务部门和政治工作部、检务保障部2个综合部门。(见工作报告第5页第4行)

4.人员分类管理:是指将现有检察人员分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其中检察辅助人员又分为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技术人员、司法警察四小类。(见工作报告第5页第5行)

5.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见工作报告第5页第16行)

6. 廉政风险防控“三色预警”工作机制:是指围绕检察权运行的各个岗位,从单位、部门、个人三个层面,排查潜在的廉政风险,并依据风险发生几率和造成损害结果的严重性,确定“红、橙、黄”三个等级。同时,针对排查的廉政风险,制定落实防控措施,从源头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见工作报告第8页第6行)

  编辑: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