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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检拍案】价值1万多元的电缆,被他锯下后当废品卖了400元
2022-08-16 09:25:00  来源:姜堰区人民检察院

  五旬老汉为换钱买烟,多次破坏电力设备偷盗电缆,价值1万多元的电缆被当成废品只卖了400元!近日,泰州姜堰男子王四(化名)因破坏电力设施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2021年11月,姜堰溱潼镇负责维护路灯的工作人员老田在巡查时发现,安装在沈马公路1号路灯到13号路灯之间长约300米的电缆被偷,且在其维修电缆期间,37号路灯到42号路灯之间的电缆也不翼而飞。

  由于部分监控视频缺失,接到老田报警电话后,侦查机关通过走访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王四(化名)并擒获。据王四交代,2020年以来,他因多次偷盗电瓶车、私人电缆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消停了大半年后,因手头紧他便对新装不久的路灯起了歪心思。为掩人耳目,王四选择在雨夜动手,用随身携带的钢锯将电缆徒手割断,价值1万多元的电缆被他以废品一口价卖出,获利400元。2021年12月,王四再次作案,故伎重施锯走某酒店弃用的配电柜电缆线26.5米,造成经济损失7000余元。

  姜堰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通过现场复勘复核、与侦查机关、相关责任单位、鉴定机构沟通协调,补充收集了被盗路段政府验收成功并投入使用的书证言证,被盗电缆的品牌、规格型号及购置日期、确切长度等资料,明确了被盗电缆的路段长度500余米,系单侧照明的双向混合型道路,该路段还包括弯道和桥梁,路灯电缆被盗,使该路段夜里通行没有照明,危害了公共交通安全,为该案准确定罪量刑夯实了事实和证据基础。

  2022年5月,该案被起诉至法院。2022年7月5日,经公开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