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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魏某某、马某某等11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提起公诉
2020-05-15 15:01:00  来源:

  魏某某、马某某等11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由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向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4月23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魏某某、马某某等11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向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编辑: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