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由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向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1年3月1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栾某提起公诉
2021-03-29 09:43:00 来源:
编辑: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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