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州市姜堰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情况报告
2016-12-15 15:50:00  来源:

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委政法委、区纪委、区政府):

  2015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姜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现将2015年度我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报告如下:


  一、惩治职务犯罪基本情况

  2015年,我院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6件2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0余万元。其中,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1件14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件6人。其中,副科级以上案件5件5人,法院判决 12 人,有罪判决率为100%。在坚决惩治和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注重加强预防,形成了科学高效的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

  查办案件罪名分布:2015年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1件14人,其中受贿案件6件6人,行贿案件1件1人,贪污案件3件6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分别占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54.5%、9.1%、27.3%、9.1%。查办渎职侵权案件5件6人,其中玩忽职守2件2人,滥用职权2件3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1件1人,分别占渎职型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33.3%、50%、16.7%。

  查办案件案值分布: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均为大案, 10万元以下1人, 10万至50万元8人, 50万至100万元2人, 100万元以上3人,分别占案件总数的7.24%、57.1%、14.3%、21.4%。

  查办案件行业分布:2015年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6件20人,其中查处卫生领域5件5人,民政领域4件5人,城市拆迁领域2件5人,城市管理领域1件1人,金融领域1件1人,镇区干部2件2人,重大责任事故1件1人。分别占案件总数的25%、25%、25%、 5%、5%、10%、5%。

  

   二、2015年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

  从2015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来看,姜堰职务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涉及民生民利领域职务犯罪仍然高发。近年来,我院在民生民利领域查处了多起职务犯罪案件,该领域案件虽然案值不大,但其相比其他职务犯罪案件,后果更严重,危害更大,群众的反映也更强烈。2015年我院继续加大该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确保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和国家资金投入的效果。如我院通过网络舆情监控系统监测到关于虚报五保户人数涉嫌骗取国家五保资金的报道后,立即对该事件背后可能涉及的贪贿犯罪和渎职犯罪展开调查,查处了姜堰区大伦镇民政助理宋玉林、大伦敬老院院长宋华正和兴泰镇民政助理华正中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系列案件。

  二是医疗卫生领域腐败案件依然呈多发态势。由于医疗卫生领域在药品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处方等各个环节都是权力寻租的高发点,不少参与竞争的医药代表、药品器械推销人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相关人员,因而医疗卫生领域一直是腐败的“重灾区”,几乎涉及各个部门。2015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医疗卫生领域的有5件,占案件总数的31.3 %。如市院交由我院办理的南通银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人员黄忠清行贿、对单位行贿一案中,黄忠清多次向泰州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原主任徐骏、副主任闾爱斌以及其他市区医院的医生行贿,形成“利益联盟”。

  三是行政执法人员依然是职务犯罪主要群体。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行政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职权搞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现象相对严重。2015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行政执法人员2人,占案件总数的12.5%。如姜堰城管局原副局长黄永勤、市容环卫科工作人员王龙利用广告业务办理及日常监管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15余万元。

  四是职务犯罪窝案串案比例依然居高不下。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以及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个人利用职权独自犯罪的难度越来越大,职务犯罪逐渐向多人串通合谋、分工协作、内外勾结等群体性犯罪发展,往往是查出一个、带出一片,职务犯罪群体化现象明显。2015年所查办的案件中,主要集中在城市拆迁领域、民政保障资金管理领域及医疗卫生领域。共查处城市拆迁领域2件5人、民政领域4件5人、医疗卫生领域5件5人,这三个领域的发案数占全年立案人数的 71.4%。如开发区拆迁系列案件中,陆庄村村支书王付祥、陆庄村原村支书黄开茂、梁徐镇政府副科级调研员姜存林及陆庄村村委会副支书王雨林等4人,合伙虚报拆迁房屋面积后私分且涉及贪污、挪用、受贿和渎职犯罪。

  五是不作为引发渎职犯罪的现象依然突出。渎职犯罪又被称为“不落腰包的腐败”,与贪污贿赂这种“直接把钱装进腰包的腐败”相比,其危害后果更严重,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区玩忽职守案件一直频发,每年均有该类案件被查处。如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王春辉(副科级)在拆迁补偿审核中,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导致拆迁补偿款损失90余万元的案件。


  三、2015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对职务犯罪实行“一案一预防”,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一是预防宣传教育形成新亮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守法意识和预防职务犯罪意识。深入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结合“巡回检察进机关”开展检察长宣讲团集中宣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发放警示教育书籍2000余册。升级“网络警示教育馆”为泰州市预防职务犯罪网络警示教育馆,被泰州市“两办”纳入全市党员干部学习要求,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创新“甜甜话预防”形式,拍摄《身边的教训》警示教育片、印发预防白皮书,在步行街和溱湖风景区创办廉政文化墙,举办全区“廉政姜堰 阳光同行”主题演讲比赛,开展“预防邮路”活动,“邮路志愿者的一天”摄影作品获得江苏检察最镜头。与区纪委、党校加强联系,将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党校教育培训,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取得新成效。主动介入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中实行专项预防,通过专项预防工作严把各工程的组织领导关、招标投标关、廉政教育关、材料采购关和工程质量关。通过预防咨询、警示教育、联席会议、廉政绩效、专访现场等方式,先后参与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科研教学楼、自来水公司引源水工程、省道229工程、陈庄路工程、里华输变电工程等重大工程招投标活动、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监督30余次,为推动我区重大工程建设“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作出了积极贡献;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贿赂犯罪的源头防治作用,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促进公共资源的有效监督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今年以来,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95次,保证了工程建设的廉洁准入。

  三是预防建议推动制度创新取得新成果。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成绩,预防犯罪更是成绩”的司法办案理念,坚持惩防结合,促进依法行政。针对一段时期内诱发职务犯罪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办案,认真开展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积极提出预防对策,促进相关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和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结合执法办案,共完成预防调查报告2篇,案例分析4篇,向相关单位提出书面检察建议8篇。2015年,我院先后与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召开了城管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剖析会、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剖析会,促进相关单位完善了5项预防制度,取得了积极效果。

  四、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区委区政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以及今年以来所查办的职务犯罪特点,加强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以下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党委对惩防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委统一领导,检察、纪检监察、审计机关依法监督、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预防工作机制。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常抓不懈,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整合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检察院、党校以及新闻单位,形成大宣教格局,以身边的人和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教育宣传入耳入心。区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在全区扎实开展热点岗位职务犯罪风险源点排查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过程监督制约。探索联动预防,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加强与区纪委、监察、审计、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实现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探索建立预防协作配合工作模式,逐步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预防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惩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与纪委、审计等执法执纪部门的沟通协作,着力形成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合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时期反腐败战略方针,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零容忍查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不敢腐的威慑作用,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二是突出打击重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心,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顶风作案的行为,严肃查处涉农扶贫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办重大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三是开展专项预防。针对我区案件高发的行业和领域,有重点地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行业性专项预防工作,分析研究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体制性原因、机制上漏洞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防治对策,推进姜堰法治建设。

  (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拧紧责任螺丝。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要建立健全社会化大预防考核机制,重点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考核分在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中所占的分值,强化落实责任主体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紧紧依靠群众监督渠道,发挥群众和媒体揭发检举腐败案件的作用,畅通电话、网络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各类非公有制民营企业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促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应切实承担起预防职务犯罪的主体责任,提升制度执行力,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式、全覆盖、网络化预防格局。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提高成员单位主动预防的积极性,扩大预防职务犯罪的人民防线的队伍和影响。

  (四)进一步加强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要创新预防职务犯罪的体制机制,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排查防控风险,服务姜堰经济发展。一是建立完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交流制度,党政机关内设机关负责人建立定期轮岗制度;二是建立职务犯罪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巡察制度,对带有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专项治理,完善相关机制;三是规范权力运作程序,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大力推动互联网条件下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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