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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的餐饮店终于能开张了
2023-05-17 09:08:00  来源:检察日报

  “这是您的花甲粉,请慢用!”在河南省洛宁县的一家餐饮店里,老李正热情招呼着店里的食客,忙得不亦乐乎。看到老李的餐饮店生意兴隆的场面,前来回访的洛宁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十分欣慰。

  老李的餐饮店和检察院有啥渊源?说起来,这背后还有一段曲折的故事。

  今年1月16日,老李向洛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领《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1月30日,洛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老李的餐饮店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不符合颁证条件的情形,但一直未给老李颁证。老李是退役军人,也是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离异后要抚养两个未成年女儿,赡养两位65岁以上老人,餐饮店是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这边饭店等着开张,那边登记证却一直没办下来,老李心急如焚。

  洛宁县检察院在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中,老李向检察院申请监督。受理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经过询问老李、现场走访相关人员、调取复制相关申请登记材料,弄清楚了洛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未给老李颁证的原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对餐饮店核查后,发现餐饮店未设置防蝇门帘、未配备灭蝇灯,要求其进行整改,但工作人员只是口头告知了老李需整改的内容,并未告知其整改时限,《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出具后又未及时通知老李领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履职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直接影响了餐饮店的经营和老李一家的正常生活。

  2月23日,在与洛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召开的关于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座谈会上,针对老李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之间客观存在的颁证争议,立足调查核实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等,洛宁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深入沟通,并现场释法说理,取得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认同。该院检察长陈乐当场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据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及时为老李办理并颁发《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同时加强对服务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利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和完善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制度机制等。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不仅立即向老李颁发了登记证,还成立了工作组,对检察建议涉及的问题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整改和处理,并对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行政许可行为进行了梳理和检查。

  此案办结后,洛宁县检察院针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与该县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科工局、工商联、司法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举办专题座谈,就信息共享、案件办理、争议化解、跟踪回访、预防宣传等工作达成共识,会签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联动机制,以检察履职做实“我管”促相关职能部门携手“都管”,汇聚合力,共同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