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高某某污染环境一案,如皋市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对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对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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