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赌博一案,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对王某某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王某某因赌博罪一审获刑
2021-01-29 11:22:00 来源:
编辑: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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