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陆某某贩卖毒品一案,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对陆某某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
陆某某因贩卖毒品罪一审获刑
2021-01-29 11:21:00 来源:
编辑: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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