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冯某某因交通肇事罪一审获刑
2022-01-19 09:48:00  来源:姜堰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由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冯某某交通肇事一案,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冯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编辑: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