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2017-10-19 09:11:00  来源:

   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一、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 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二、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三、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四、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五、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六,严禁滥印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七、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八、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九、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编辑:包婧